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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借支规定

作者:主编 时间:2020-06-12 来源:未知

关于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借支规定通知


学校业务借支规定。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规定,财务根据借款人填写完整的“借款单”(注明借款时间、事由、金额、还款时间等),权限约定:

1.借支10000元(含)以下由分管院领导审核;院长(或董事长特别助理或指挥长)审批后办理;

2.10000元以上经董事长审批后办理;

3.财务不受理普通教职员工(含外聘)办理借支业务(分管院领导担保签字除外)。
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
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